悉尼大学商学国贸双硕士毕业,现居澳洲,在澳学习生活15+年,从事教育咨询工作超过10年,澳洲政府注册教育顾问,上千成功升学转学签证案例,定期受邀亲自走访澳洲各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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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LJ
性 别:女
年 龄:17
申请学校:加拿大温哥华公立高中
LJ是申请的是07年秋季入学的加拿大温哥华公立高中。她父母来为她咨询加拿大留学的时候,在我们的申请周期里,已经算是较晚的了。
一家三口是4月份来咨询签约,给学生办理申请材料,5月末录取后开始办理签证,8月底拿到签证顺利出国。
LJ所就读的高中在温哥华市区里,她住在我们为她申请的寄宿家庭,寄宿家庭的父母是她的监护人。临走前,我公司的后续部人员跟学生强调了寄宿家庭的一些要求,她没有异议,并请其家长签字确认。寄宿家庭的要求中包括这一条:18岁以下的学生不得晚于22:00回家,如果需要住在外面,必须经过寄宿家庭和亲生父母的同意。
8月底LJ去了的加拿大,不到10月,学校发邮件给我公司,说学生夜不归宿不说,甚至不打电话告诉寄宿家庭的父母她住在外面,寄宿家庭的父母吓的差点儿报警,好在她第二天中午之前回到家里。学校要求我们通知她的亲生父母严肃的教育孩子尊重自己尊重寄宿家庭。
也许有些人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在外面住了一夜嘛。可是一旦这一夜发生了什么刑事事件,需要承担责任的是你的监护人,而需要承担结果的是你自己,谁能保证结果是你安然无恙?
十一刚回来又收到学校邮件,通知我们,学生又一次夜不归宿,还请同学假装自己的亲生父母打电话给寄宿家庭,这一次不但违规,还撒谎。在国外学校和监护人看来,这是很严重的事情,而且他们谁也不敢为她的行为负责,因为该学生太肆无忌惮。
学校请家长(亲生父/母)去加拿大讨论这个问题,家长因故没去。
结果应该都能猜到,勒令退学。我们公司的眼光被学校怀疑,也将影响以后中国过去温哥华公立教育局读书的学生在学校眼里的形象。
此次事件因为各方面的努力和学校的宽容,LJ并没有立即被通报移民局,而是学校请学生尽快找到了接受她的私立高中,并另请了监护人了事。
虽然事情最终并算不上前功尽弃,也是给了LJ一个很大的教训,也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希望其他学生引为前车之鉴。认真对待自己的留学生涯。
Amy GUO 经验: 16年 案例:4272 擅长:美国,澳洲,亚洲,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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