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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刚刚更新 编辑: 加拿大 浏览次数:4023 移动端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序)

  移民加拿大已经十年了。生活在以法国后裔为主要人群的魁北克省蒙特利尔市。除了刚来时断断续续近一年的调整,休息,间或打打工,加上两年的学习法语,剩下的时间里都在经营着营业时间从早八点到晚十一点结束的便利店生意。从初来乍到几万加元的全部家当,到有车有房生活小康;从刚开始连“你好”这样简单的问候语也不会说,到不假思索地用法语俚语与客人吵架,人们似乎看到了一个中国新移民在异国他乡的适应、学习、工作、成长的生活经历。

  然而,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开过店的人才能真正体会。

  终于卖店了,休息了,休闲了,失业了,也有了时间了,于是想写点什么的冲动越来越强烈起来。可是,写些什么呢?

  中国人移民到了国外,到底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恐怕就连移民自己也难说清,时间越久,困惑越多。外国人看你是中国人,中国人看你是外国人,自己的感觉又何尝不是如此。我曾经在看一场中韩足球对抗赛时问一位韩籍华人:希望哪个队赢?他的回答颇有些耐人寻味:在中国希望看到韩国队赢,在韩国则希望看到中国队赢。

  在国内,移民们总想展现给同胞他们在国外的生活是如何如何的好,以显示其选择移民的正确性;在国外,又总是大谈祖国的繁荣富强以证明自己是中国人。加拿大的中国移民们容不得半点当地人对中国及中国人的不敬言行。而不管混得怎么样又都喜欢回国和昔日的同事朋友晒晒海外生活的宁静,休闲,自由与快乐。于是,每当有国内的朋友问起我在国外做什么时,我都会有意无意地把“便利店”说成是“超市”,并以随意的口吻加上一个“小”字以示谦虚。还随口说出有几个员工,并强调其中一个是“老外”。

  所以 真要动笔写写以负面经历居多的,在国外开店的生活还真是要有些勇气的。

  还有一个技术层面的问题。虽然早就有了写写开店生活的想法,可起个什么题目还没想好。记得一次全家人散步,随口说出:在加拿大开店。女儿说不好,太生硬,就叫: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吧!全家叫好。加上个“日子”便有了生活的流动。可以是舒缓的,温馨的,也可以是奔忙的,劳碌的;可以是一段时光,也可以是漫长的岁月。再仔细推敲,“加拿大”三个字似乎也有些不妥。占绝大多数的加拿大人是英国人的后裔,其语言、文化、以及生活方式与法裔加拿大人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把在魁北克开店的六七年经历冠之以加拿大,恐怕未必准确,也未必会赢得英裔人士的认可。可是,如果写成在魁北克或是在蒙特利尔开店的日子,又有几个人知道呢?可再仔细想想,如果一个外国人把其在内蒙古的生活经历冠名为在中国的经历,尽管有些以偏概全,但逻辑上应该还是行得通的。

  最后还要说明的是,一个新移民在异国他乡的最底层,经营着便利店,其经历的许多事情,不仅是中国人,就连本国的上班族也是闻所未闻的。许多人会觉得偏面甚至消极。对不起,我还是要坚持己见。我不是以一个专业人士的角度去“告诉你一个真实的加拿大。”只是写我的个人感受,我的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我的”在这里是一个合理的省略。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1)

  在蒙特利尔的新移民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蒙特利尔三件事,读书,开店,生孩子。由于来到加拿大的时候已经年近不惑,并已有了视为唯一的宝贝女儿,所以生孩子的事情从来没有考虑过,读书、开店倒是使我受益匪浅。

  对于许多的中国人来说,蒙特利尔还是比较陌生的。其实她也曾有过昔日的辉煌。六十年代举办过世界博览会,七十年代举办了夏季奥运会。她曾经是加拿大的第一大工业城市,世界上仅次于巴黎的第二大法语城市,更以其浓郁的欧洲风情在北美大陆特立独行,魅力四射。但由于魁北克的历史原因,加之其欲在北美英语的绝对统治下保持其语言,文化不会被同化,以致消亡,所以,独立运动一直没有停止过。两次公投虽然都以主独派的失败而告终,但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却是很大的。渐渐地,大批英裔人士以及以英语为第二语言的外国移民,尤其是大量实力雄厚的英裔的公司陆续迁往多伦多,使蒙特利尔最终沦为加拿大的第二大城市。经济实力远远落后于多伦多,城市魅力也已不敌加拿大第三大城市温哥华,城市的经济发展速度更被后起之秀卡尔加里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我能选择在蒙特利尔落脚纯属偶然

  当时新移民落地大多集中在多伦多、温哥华和蒙特利尔三个城市。温哥华由于其冬暖夏凉的海洋气候尤为香港移民所青睐。97回归前香港移民大量涌入,达20万之众,温哥华也由此被当地人戏称“香哥华”( Vancouver温哥华,Hongcouver香哥华)。近些年中国大陆富豪及贪官纷纷把老婆孩子送到温哥华,而他们自己则呆在国内继续做老板或“裸官”,从而温哥华又被加拿大的华人称为“大奶村”(相对于早前深圳被誉为香港人北上的“二奶村”而言)。这样就使得其房价飞涨,渐渐成为富裕休闲的旅游城市,也使得像我这样以技术移民身份来加的平民百姓望而却步。

  记得当时我在多伦多和蒙特利尔各有一个熟人,我分别给他们发了封E-mail,告之我将要移民的消息。多伦多的熟人回信说,来吧,多伦多的秋天很美。蒙特利尔的熟人说,来吧,我去机场接你。于是我就选择了后者。

  因为法语的障碍,使得蒙特利尔的中国人至今不超过五万,也正因为如此,相比“学好广东话,走遍全天下”的温哥华,以及华人面孔,华人社区随处可见的多伦多,蒙特利尔才是真正的“国外大都市”。独特的法语文化,一年365天竟有400多个节日使蒙特利尔成了名副其实的艺术之都。加上“爱闹的孩子有奶吃”。越是闹独立,联邦政府越是安抚的政策,也使魁北克省的福利待遇也总是略高于加拿大的其他省份。

  先来说说读书

  以教育为例,2000年,魁北克省政府认为。该省经济发展缓慢的原因在于教育。于是,为了从娃娃抓起,当年给每个有孩子的家庭500加元专款专用,用于买电脑的补贴。

  再说说新移民,落地魁北克省,便可以参加政府提供的 8-10个月的法语培训学习。不仅费用全免,政府还提供每人每月500加元左右的生活补助。而一旦进入正规大学的教育体系,资助更多。所以登陆魁北克的新移民在办理一些工卡、医疗卡等必要的手续的同时,多会申请政府提供的法语学习计划,三个月左右就可上学。这就意味着刚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就可以学习法语,结识新同学,最重要的是生活有了基本的保障了。

  在学完政府提供的八个月的法语培训后,我和妻子双双进入魁北克大学蒙特利尔分校继续学习法语。每人每年可获得八千多元的助学金及四千多元的学生贷款。(四千多元的学生贷款毕业后需要还给银行,如果毕业后没能找到工作可以申请推迟还款。并可根据欠款数额分数年分期偿还)对于刚刚来加,租房子住,买月票行的我们来说,每月两千多元的学习收入,加上孩子每月几百元的牛奶津贴,也可以说生活无忧了。

  在蒙特利尔,你经常可以看见20多岁和60多岁的人在同一个教室里学习的情况,除了“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外,“醉翁之意不在酒”也是一种解释。另外,在学校一呆就是六七年的移民更是不在少数。只要找不到工作,没有收入就可以一直申请读书,就可以有钱拿。

  在我看来,魁北克优厚的读书待遇是把双刃剑,在帮助新移民学习知识,适应生活的同时,也造就了大批庸人,懒人。我发现新移民到达多伦多后,两三年的工夫就会找到自己相对的位置。尽管这个位置可能是他或她不想要的,是暂时的,但总会使生活先有个着落。而在蒙特利尔,两三年后多数人仍在学校晃着,四处望着。

  再看看生孩子

  生孩子,对于中国的大陆移民有着一种特殊的情结。到了加拿大,没有了限制,随便生,并且生孩子一分钱不用花,国家还替你养着(从出生到十八岁,如果家庭收入不高,每个孩子每月可享有五百元左右的牛奶津贴)何乐而不为。况且从怀孕到生产及产后,医院都提供较为完善的跟踪,检查及营养方面的服务。孩子出生后,丈夫也可以享受几个星期的带薪休假,而妻子也绝对不用担心因产假而失去工作。那个工作只是临时找人代替而永远给你留着。所以,到了加拿大,中国新移民们接二连三地生孩子也已成为一景。老大二十岁了又有了老二,在中国新移民中早已见怪不怪。在中国的大街上你如果看到一对夫妻带着三四个小孩也未必就是二婚三婚,极有可能是海外华人回国省亲。

  加拿大地大物博,人口不多。中国人最不习惯的还是那份冷清,寂寞。多几个孩子于国于家都不是坏事。而在其它南美等落后国家的移民聚集的地区,尤其是黑人区,父母生一大堆孩子,拿着孩子们的牛奶金,自己再领着救济并以此为生的家庭也不在少数,并且一代传一代,日子就是这么过的。

  不管怎么说,读书总是暂时的,是手段不是目的。生孩子的补贴也不是摇钱树,就算是也是那么几颗,摇几个小钱。新移民终究还是要面对社会,走向社会的。对于半路来加,三四十岁的中国新移民来说,语言,文化,教育背景的差异加上本来就不乐观的就业形势,找份合适稳定的工作又谈何容易。所以,博士生在餐馆洗碗,硕士生干着搬运的力气活的现象在新移民中比比皆是。在这里我没有贬低体力劳动的意思。而是在国内受了那么多年的高等教育,通过笔试,面试,背井离乡,带着理想,拖儿带女不远万里来到加拿大,从事最简单的体力劳动并不是我们的初衷。如果是暂时的,只是在出国的或是人生的经历中多了一段经历,如果是永远便不能不说是一种无奈了。

  越来越多的新移民更愿意尝试着自己做些什么。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2)

  随着中国大陆新移民的不断涌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渐渐渗透到便利店这个行业。如今,据说大蒙特利尔地区百分之八十的便利店已换手成为中国人的生意。“中国便利店”已成为一个影响广泛的新名词。

  其实,世界各地的移民来到加拿大,要想融入这个社会都需要一个过程,往往也都是从自己试着创业开始的。移民历史已久并在北美日成气候的犹太人,意大利人像模像样地涉足金融,工业,商业各个领域。印度人开起了旅馆,黎巴嫩人几乎垄断了出租车服务,老一代广东人,香港人多离不开餐馆,衣厂两个行业,韩国人则成为便利店的主人。大约从十几年前开始,越来越多的中国大陆移民渐渐渗透到便利店这个行业。如今,大蒙特利尔地区百分之八十的便利店已换手成为中国人的生意。“中国便利店”已成为一个影响广泛的新名词。

  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之所以选择便利店生意有其自身的原因。

  被动地说,不开店还能做什么。语言上的障碍,加上北美工作经验的欠缺,中国新移民很难找到哪怕是一份不对口的白领工作,而在中国受到的良好教育又使他们不甘心长期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于是就想着自己干点什么。可做别的生意,要么有语言文化上的障碍,要么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相比之下,投入少,风险小,语言要求不高的便利店成了没有选择的选择

  主动地说,移民不像是留学生,来加时大多已老大不小了,给谁干也不如给自己干,自己当老板,不必听别人指手画脚。而便利店生意除了耗时间,板身子,打理起来倒也容易。省吃俭用,辛辛苦苦,一年到头总有收获。况且,没有人永远停留在第一个小店上,这只是个尝试,一个起步,在魁北克,很多事业成功的华裔人士的第一桶金都是在便利店掘到的。

  便利店在魁北克省也算是一种文化,大多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据说享誉北美的著名的“港湾”百货连锁商场就是由街头便利店演变而来的。在魁北克,便利店遍布于城市的各个角落,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常常每几十米便有一个。听老移民讲,早七到晚十一营业的街头便利店在当时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生意也相当的红火。因为,在大约二十年以前,大型的连锁超市还不是很多,并且营业时间短,大都晚上五六点就关门,星期日还要休息。据说,当大型超市开始计划星期天开门营业时,还引发了大规模的示威游行,因为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星期天上班占用了他们每周日去教堂祈祷的时间,还有些人觉得他们被剥夺了星期天在家休息与家人团聚的权力。如今,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商业竞争的激烈,各大超市早已是一周7天营业,时间上也大多变成了早7到晚11,甚至24小时昼夜营业。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商品价格远远高于大超市,品种短缺,营业时间也不在有优势的街头便利店却依然活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这不得不归功于人们的消费习惯。

  曾经有人在研究了全加拿大的便利店经营情况后得出结论 ,在魁北克经营便利店要比其他地方更赚钱。原因有二;

  其一,魁北克以外的省份便利店里不许卖酒,消费者需要到指定的酒类商品的专卖店去买。这样就损失了至少三分之一的利润。(一般魁北克省便利店的营业额除了替博彩局代卖的彩票外,烟、酒、其他杂货各占三分之一,卖酒的利润又相对较高)而魁北克的法律却允许便利店卖酒,这样,上百种啤酒加上红白葡萄酒,被精美地陈列,存放在布满玻璃门的冷库里,既装饰了店面,又吸引了客人,最终转化成了利润。

  其二,法裔的非理性的消费方式成就了便利店。同样类型的店在蒙特利尔开在中国,意大利及英裔人士居住的地区,生意就会差很多。因为中国人会为某个商品便宜几角钱而坐地铁去大型超市购买。意大利人、英国人也会手拿广告计算商品孰贵孰贱。而法裔人士就要懒得多了,怎么方便怎么来。有一种说法,法国人会把最后一枚铜板买一束玫瑰。我就遇到过一个客人在买面包和啤酒时,由于身上带的钱不够而放弃了面包选择了啤酒。

  有了这样得天独厚的人文条件,越来越多的魁北克的中国移民杀入便利店行业,先是魁省的第一大城市蒙特利尔,然后是近郊,远郊,以及距离蒙特利尔往北三小时车程的魁北克市及其郊区,甚至我的一个朋友买店买到了魁北克省最西北端,距离蒙特利尔十小时车程的著名旅游风景区佳士佩地区。据他说这还不是最远的,最近听说在最远的北极也有了中国人开的便利店了。而经验告诉我们,越远的地方由于买店的人少,买店的价格也就越便宜,同样,选择在偏远的小城市开店也会因为其店少而竞争小从而相对利润也就比较高,并且治安方面也由于其民风古朴而更加安全。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3)

  便利店在所有的生意中虽说付出的辛苦较多,但是其风险也是最低的。夫妻经营,省去了占主要费用的劳动成本。这样一来,客人多,多赚;客人少,少赚。赔钱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是从投入产出的比例来看,想找一个好店还是不容易的。

  来加之前,我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在国外开个便利店,倒是想过做国际贸易,当然这纯属空想,想当然地以为人到了国外就可以做一些国际贸易了,现在想想都觉得可笑。后来发现,许多新移民刚来时都有过这个念头,出去干一番事业,开公司,挣大钱。岂不知,一介书生,几十年了,在国内好歹也有些社会关系,都过的平平淡淡,水波不惊,怎么到了举目无亲的异国他乡就豪气冲天了呢!

  在读完法语后,我本打算再学个国际贸易什么的,可看看加拿大的就业状况便知道学了也白学,况且,贸易是做的,不是学的。这时,身边已有朋友开起了便利店,据说也很赚钱,妻子便也有些跃跃欲试。开个店两个人的工作都解决了,生活也有了着落。

  由于之前我从未想到过要开店,以致先买了自住的房子,我们从国内带来的钱也都交了首付了,所以只能从家里借钱,买最便宜的店。我的第一个店是在中文报纸的广告上找到的,现在回头看看那叫一个破。生意额每天五六百元,东西卖的又便宜,四目望去,不到百米各有一个店,可谓竞争激烈。可看看老店主,夫妇俩六十五岁了,语言不通,还带着个几岁的小孙子,没有汽车,全靠一个小手推车上货,还能赚钱生活,那我们差啥,尤其是要价只有三万多,是我们能够承受得了的,于是我们抱着一定会比他们做的好的想法把它买了下来。

  付了三万五千块钱的店钱,加上一万块钱的货钱,我们便成为了一个小小便利店的店主。每天早上早早起床,简单吃点东西,我便开车到店里,中午要妻子在家做好饭,背着包坐着地铁送到店里,晚饭也是带来的或是用电磁炉对付点什么,晚上我一个人在店里,妻子还要回家照顾孩子。一年零三个月,没有一天休息,早七点半到晚十点半。往返车程一个小时,刮风下雨,疲劳生病,从未间断。冬天节省暖气,夏天没有空调。一年到头全家人难得吃上一顿团圆饭,其中滋味怎一个“苦”字了得。 经过我们的努力,一年后,小店的平均日营业额已由开始时的五六百元增加到一千多元。但是这个小店,肯定不是我的目标,我们把眼光放到更大的店上了,于是决定卖店,小店很快就以四万五千元的价格出手了。这样算了一下,,除了开店期间挣了五六万元,卖店又多赚了一万元。与此同时刚刚买了两年多的住房也已增值了六七万元,为买另一个店,再上一个台阶提供了条件。

  当然,事在人为,店在人做。

  记得我买店的时候,有客人跟我说:“这么多年来,这个店的店主就没有一个能把话说明白的,你是第一个法语说的不错的,店也收拾的干净漂亮多了,谢谢你给了我们一个好店”。我从一个不会讲法语的中国老人手里买的店,一年多后,又卖给了另一个不会讲法语的中国老人,造化捉弄人,到头来又还给了客人一个象原来那样的破店。几次旧地重回。我曾经工作过的小店已被新一任店主,经营得每况愈下。几年后,他四万五买的店叫价两万五都无人问津,依我看最后只有关门大吉了。

  刚卖店的感觉真好,买店时东挪西凑把钱变成了东西,卖了店又把东西变回了钱,并且多了好多。最重要的是可以放松一下了。卖了店,带着个对中国感兴趣的老外客人回国好好休息了一个月,回到曾经工作过的报社大楼转转。那个老外无论如何都无法把成天呆在小店里的我,和曾经在豪华办公楼里工作的我联系在一起,也对中国热火朝天的经济建设惊叹不已。

  回来后,本想好好休息一下,可加拿大地广人稀,另外本来朋友就少,又都各忙各的,才发现一家人整天在家呆着大眼瞪小眼也是件很无聊的事,加上坐吃山空的紧迫感,使我们很快地又投入到找店的奔跑中。到那时好店已经不是很好找了,价格也起来了。看遍广告,朋友介绍,最后,我们在距离蒙特利尔一河之隔的只有几万人的小城市找到了我的第二个店,也就是我刚刚卖掉的干了五年的便利店。

  其实这个店在当时也算不上什么好店,在广告上,经纪人手里卖了半年多也没有卖出去。店的年营业额七十万,连物业一起卖,总共要价二十四万。房子是前店后居的那种,推门进店,店的后门连着居室,说是居室,其实很小,只是厨房厕所一应俱全,勉强可以住人而已。这个店的特点是竞争小,其他的店离的相对较远,东西卖得很贵,利润很高,可是房子很破。最大的问题是有外卖,就是除了大多数的客人到店里来买东西,还有许多的客人是懒洋洋地坐在家里打电话叫外卖。这样对于许多只会些英语的中国人来说,语言便成了问题。要用法语听懂每条街名,听懂成千上万的商品名称是不容易的。再加上有外卖就要雇开车送外卖的外卖工等额外的麻烦,使许多语言不好,怕麻烦的买主望而却步。

  也许是找店找烦了,也许是自恃开过店,法语也算可以,也许是价位是我可以接受的,总之我们匆匆忙忙地就订了下来。经过简单的讨价还价价,价钱最后定为连房子带店二十一万八千元。虽然跟我的第一个店比,买价高了许多,但营业额及利润也相应地高了许多,每天的营业额平均近两千元。加上房子是自己的,也省去了主要的费用。这样,又过几个月我们又凑足了一个首期,在离店不远的地方买了个半独立,三层的房子。结束了前店后居,店家合一的生活。并雇用了一个当地小伙子在周末和下午帮助站店。从此,在店上班,在家休息,算是过上了正常的生活。到五年后卖店时,在零售市场每况愈下,便利店举步艰难的情况下,我们店的营业额不降反升。从当时的不到七十万的营业额到超过百万大关。最后以高出买店价十万元的“低价”(实际上还可以卖得更高)卖给了给我们送外卖的员工。

  不管经历了多少艰难坎坷,也算是有了一定的收获。其中有运气、有努力、更多的是靠忍耐和坚持。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4)

  在便利店的买卖过程中,由于双方的立场不同。买者希望少花钱买好店,卖者也都想卖出个好价钱。加上买店的人往往都是门外汉,卖店的人便想尽办法把自己的店说成,包装成更好的店,弄得人们眼花缭乱,一时好店坏店难以分辨。

  来加十年,期间有六次回国。最大的感受是祖国的变化太大了,也太快了。几乎每个城市都是一个大工地,在拆迁,建设的过程中旧貌换新颜。各个商厦店铺不论大小也纷纷装修、扩建,不停地改变形象。抛开历史教材,你很难感受到这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古国。而加拿大则不同,除了市郊在不断地有新的建筑慢慢地扩张外,在市中心,由于其基本建设早已完成,人们很难看到有太大的变化。上百年的房子随处可见,百八十年的店铺也绝算不上什么老字号。许多店铺更是历经三代;爷爷传给了儿子,儿子又传给了孙子。除了不停的维护几乎容颜未改。所以对于新移民来说在加拿大买生意也变得简单了。你不必因选个什么地段开个什么生意而冒险。只是把一个存在了几十年的生意盘过来,他怎么干你怎么干就得了。

  便利店生意更是如此。在魁北克一般的便利店也都存在了三五十年了,做的是街坊邻居的生意。如果以前的生意好,你盘过来也差不哪儿去。加上都是客人自选商品的超市的购物方式,不需要太多的语言要求。这样,找个现成的好店变得更加重要了。

  最早的便利店是当地人经营的,不是生意而是维持生计。一家人一干就是几十年,干不动了就关了或是把货盘给他人继续经营。后来移民的涌入,尤其是中国大陆新移民的到来(因为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从未把便利店当做毕生要做的事,只是临时维持生计,就是做也是小店换中店,中店换大店。)使得便利店的买卖频繁起来。不停地换手又使得价格飞涨了起来。买卖多了,良莠不齐,使得买方不尽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卖店的信息来源以报纸网络上的广告为多,再就是地产经济的手里也会有大量的卖家。媒体的广告当然是替卖家吆喝,经纪人为了成交这比生意也往往会好话说尽,所以只当是消息不必全信。

  中国人卖店多数自己卖,他们往往想多赚点,就从很高的价格要起,碰上脑袋大的就宰一刀,卖不动就降价。要价二十万最后成交十三四万也不足为奇,他这个店到底值多少钱,只有买店的人做了一段之后才知道。而有些连房子带店价值较高不大好卖的便利店,店主也会求助于华人经纪,华人经纪人要价更高,为了拿到盘子,他会先承诺卖主给卖个好价钱,还要留出砍价的余地,加上自己的佣金(这里是卖方支付佣金),所以水分很大。还有许多经纪人在英法文报纸或其他媒体上看到老外自售自卖便利店,便跑过去插一杠子,要求替人代卖,可问题是老外卖主已打过广告要价三十九万了,没卖出去,中国经纪接手后竟要价四十四万,最后还真就以四十一万的价钱卖出去了。这都是由于许多中国新移民英法语不好,不看当地报纸,加上过于相信经纪人而造成的恶果。还有一些卖家,在正式刊登广告之前也会放出要卖店的消息。这倒不失为一个好机会,因为还没“上市” 知道的人不多,没有人和你抢,使你有时间慢慢了解。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也有一些精明的买家,看着好像合适的店拍上订金先占着,然后慢慢地查看资料,蹲店。与广告说的不符再讲价或干脆不买。因为买方交付定金前都会草签个协议类的东西,写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买,以留退路。

  由于广告上出售的便利店鱼龙混杂,越来越多的人想了个笨法,开着车满世界跑,见店就进,见店主就问人家卖不卖。运气好的还真能碰上个卖主或是得到旁边某某店要卖的消息。问的人多了有时也闹出笑话。记得有一次我和朋友路过一个小镇。一时口渴,想买杯水。进了一家小便利店,还没等开口,就听那个老外笑着用生硬的汉语说:我不卖店!

  有了符合自己要求的卖店信息,接下来就要实地去考察。

  首先,要看地区,看周围同等类型的店多不多,多了就意味着竞争激烈。还要看客户的人群类型。越是富人区生意越不好做。富人嘛,会算计,他们得供车供房,还要送子女上私立学校,所以相对花钱节省,有计划。定期上价格便宜品种齐全的大型超市购物,并且群体中较少烟民酒鬼。就是喝酒也更多地光顾酒吧,而不像穷人那样三五成群在自家的阳台或后院一醉方休。而太多穷人居住的地区治安也相对较差,每月到领救济的日子疯狂消费,然后更多的时候是求你赊账给他,或偷酒喝。在便利店里,有技术的蓝领工人是最受欢迎的一群。他们工作辛苦,钱不少挣,又没有那么多小资情调。大箱喝酒,大包抽烟。下了班来不及换下工作服,也懒得先得洗脸洗手再去漂亮的大超市,说实话也不差钱,怎么方便怎么来。便利店便成了他们最愿意光顾的地方,而他们也成了便利店最欢迎的客人。另外前面我们提到过法裔地区的生意要好于英裔地区。黑人聚集的地区往往也就是治安差的地区的代名词。

  其次,同一店主的经营年限也值得参考。一般来讲,同一店主做的时间越长越好。有钱赚才会做的久。而五年内换了五个店主,每个人都说能揣进口袋十万元,谁信那。所以很多店主买到手的店不赚钱或赚钱太少划不来,便急于出手,硬是编出各种卖店的理由。我就遇到过诸如:“我爸爸拿下了国内的地铁工程我得回去帮忙。”或“我本是外交部的,出来看看,现在部里要我回去,打算派我去某国工作。更多的理由就是,太太病了或是国内的家人病了。然后,不出一年你就会在另一个店看到他/她。如果真是很赚钱的店,就是真的家里出了问题也会克服困难或多雇些人尽量多干几年。

  还有就是计算利润了。一般店主会报给你他的店的年销售额,并提供材料。然后根据店的卖的东西的贵贱粗略算出其利润率。有的店东西卖的贵的,平均利润可达到百分之二十,差的十五或更少。比如年营业额百万的店,如果利润是百分之二十,那么一年的毛收入就可以达到二十万。刨去费用诸如:房租,电费,保险,员工工资等等就是你的纯收入了。

  当然,店主报的营业额是否准确常常让人怀疑。于是,在买店的中国人中“蹲店”成了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就是说,在你大致看好了一个店后,选定一周的时间从早到晚呆在店里,一笔一笔地记下卖出货物的价钱,得出总数便是周营业额,再由此推算出年营业额。因为一年有淡季,旺季,加上偶然因素。所以也无法说是绝对的准确。另外,如果店主是中国人,又是面向中国人的超市就不好说了。店主会找一些朋友来假装买东西。前门卖完后门就又退回去了,造成一种生意兴隆,营业额高涨的假象。

  总之,最终还要看个人的运气了。

  一切订好后便是交押金,签协议,找律师,做公证,择良辰吉日,找一家“点货公司”盘点全部货物的价值。在公证律师面前签署正式协议。然后一手交钱,一手交钥匙。钱、店,各归其主。第二天,新店主战战兢兢走马上任。好在按规定老店主还要从早到晚在店里待上一周,以帮助新店主熟悉店中事宜。只是从这一天开始,钱已经落在新店主的口袋里了。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5)

  万事开头难。在刚接店的几个月,我们难免有些手忙脚乱,与客人需要有个磨合,与新接手的店也需要有个磨合,与欺生的周围的地痞更需要磨合加上摩擦。慢慢地走出了狭隘的“和气生财”,变成了“我的店我做主”。

  新人接店,一切都是静悄悄的。没有任何仪式,也不用请客吃饭。由于多年来客人已经习惯了在什么货架上找什么东西,所以也不用重新布置摆放,甚至装修。店还是那个店,客人还是那些客人。只是招呼客人的主人换了新人。

  刚接手新店还是蛮辛苦的。

  一般“点货”多是在前一天夜里关店后开始,以不影响生意。所以忙到凌晨一两点钟,朦朦胧胧接过店,当天八点钟就开门营业。什么东西在哪儿,甚至收款机,彩票机怎么用都不知道,当天还要去公证律师那儿去办公证手续。好在按规定前店主在第一个星期要呆在店里帮助新人全面熟悉店里的业务。除了熟悉业务,补货也是新店主迫在眉睫要做的事。一般在交接前,新店主往往会要求前店主在不影响生意的前提下打掉一些库存。一来节省资金,二来也免去货物过多而带来的点货的损失。这样,在接店的前几个月里新店主往往见不到什么利润,每天赚到的钱都用在补货上面了。

  不管怎么样,在加拿大做生意还算是简单的。你只要按部就班地做你的生意就行了。工商、税务、卫生防疫、都是公事公办不用任何关系打点之类行径。反过来,各种规章制度倒是对便利店之类的小生意保护有加。比如,在一个便利店生存比较艰难的地区,一般不会再批准新的便利店开张以减少更加残酷的竞争。再比如,根据当地的人口密度,合同都会规定,卖店方在几年之内不可以在距原店直径几公里的范围内经营同类的便利店生意,以避免不公平竞争而导致对新店主不利。另外完善的保险体系也使便利店的风险降到了最低。以火险为例,它既涵盖了物业,设备,商品,甚至营业收入。比如,在火灾发生后一直到重建完毕重新营业期间,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额每月给你几千或者更多的经营损失。还有诸如盗险、甚至涵盖了你出去上货时,车在停车场被砸,货物被盗的损失。当然,你投保的范围越广,保费也就越高。

  一般来讲,新换了店主,头一两个月都会遇到一些麻烦。好像新店主上任的信息很快就会在周围传开,除了附近的常客,较远一些地方的三三两两的不良少年也隔三差五地光顾,不买或象征性地买点东西,更多的是想顺手偷点什么。在我的第一个小店开店的第一天,就有一个长相漂亮,看似活泼开朗,十五六岁的女孩一趟趟地往装酒的冷库里跑。由于刚开店没有一点戒备心,也没多想。倒是妻子觉得有问题,便一把抓住了她。一翻包里面有偷的酒。开始她还不承认。当我们说要叫警察时,她才嬉皮笑脸的请求原谅。首日营业便放了她并告之以后不许再光顾本店。几个月后,她又来了,规规矩矩地买东西,临走时自己打开包告诉我们她什么也没拿。从那以后,她便成了常客。后来我问过她为什么偷东西,她一笑说;都是过去的事了。

  开店久了才知道便利店里小偷小摸的事情太多了,并且在加拿大不只是所谓的坏人的专利。有钱就买,没钱就偷;看得见就买,看不见就偷;老年人偷,成年人偷;十几岁到二十岁之间的青少年更是几乎人人都偷,并尤以女孩为甚。来加后才真正理解了西方常说的“问题年龄”。另外,老外好像都不顾及什么脸面,今天刚和你吵完架,或偷东西被你抓到了,第二天还来,跟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开始我们还有些不习惯,渐渐地我们也学得大度起来,也会装的没事一样,照样打招呼。毕竟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人家来送钱,又何必跟钱过不去呢?

  当我开第二个店的时候,有了经验。几乎客人一进来我就能分辨出是不是善茬,是来买东西的,还是别有企图的。开店前几周,由于对客户群不了解,心里就更是多了几分小心,加上有外卖工进进出出,小店到也平安无事。就在我庆幸“凡新开店皆有麻烦”的说法并非准确时,状况发生了。

  一天,一群阿拉伯人来到店里,几男几女,男的胡子拉碴,女的头巾长袍,怀里还抱着孩子,像是几个家庭路过此地,我便没有在意。进来后,六人分散开来,各立东西。同时在不同方向,举着不同商品问我价格。正在我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时,又有人来到柜台前,要买柜台里面最下方的东西。我不得不蹲下身为他拿东西。他又左左右右地不停地变换商品,仿佛我拿什么都不对。我终于觉出不对劲,站起身,注视对方,绷紧面孔,大声呵斥:你到底要什么?这时,里屋的门开了,妻子和正在里屋吃饭的外卖工走了出来,随后又跟出了抱着孩子的阿拉伯妇女。原来趁着我应付柜台前的男“客人”的时候,女人们已溜进了前店后居的里屋居室。好在当时妻子正在里屋,而外卖工也在厨房吃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因为几百条香烟,还有价值不菲的刮票(彩票)、现金等都存放的烟库里。

  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女人们以孩子尿急找厕走错房间为借口,加上初次遇上这样的事情有些措手不及,还没等我们反映过来,他们就散去了。我们也赶紧查看是否丢失了东西,按当时的情况看好像是他们没能得手。后来,时不时地听开店的朋友说起被阿拉伯人溜入地下室或办公室偷走了现金或是香烟的故事,再后来在蒙特利尔日报上也看到过蒙头巾披长袍的阿拉伯妇女们的照片。内容则是提醒商家注意,或发现这些人拨打举报电话之类。

  后来才知道,便利店经常会有成群结队,穿着传统服装,抱着孩子的阿拉伯人光顾,她们以长袍、孩子为掩护伺机做案。开店的朋友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也会打个电话相互提个醒以便注意。后来,店里又遇到过一次阿拉伯人,但是从我们警惕的眼神里,我们代答不理的态度上,他们读出了他们没有机会,便假装问个路就走了。

  笃信伊斯兰教,甚至在宗教仪式上过于虔诚的阿拉伯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小偷是我至今一直无法理解的。

  新店开张,不仅需要睁大眼睛,防止鸡鸣狗盗之辈,就是普通的客人也需要时日磨合。刚开始时,看到有多处纹身或头发直立,鼻子穿环的人都会紧张。后来发现人的穿着打扮与人的本性根本没有关联。刚开店时对谁都是客客气气,慢慢地才找到“原来我才是老板”的感觉。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6)

  在魁北克的便利店里,几乎所有的商品都是厂家直接送货到店,甚至许多都是摆放到位。这样不仅节省了店主的体力劳动,更重要的是店主不必再为损毁的和卖不出去的过期产品而发愁,厂家一概负责退换或加大折扣降价处理。

  便利店又叫杂货店,而“杂”非常重要,店不一定大,但该有的东西一种也不能少,东西不全就会影响生意。所以除了双休日外,送货的每天都有,有时,一天还不止一家。销量比较大的商品都是厂家直接送货,像烟、酒、面包、牛奶、薯片、干果、糖果、冰淇淋等。还有一些饮料,水,罐装食品,猫狗粮,日用百货等等,是专门的送货公司送,这些就有量的要求,要订到一定的钱数才给送货。再小一点的像打火机,火柴,塑料袋,电话卡等就有中国人开车送来了,而且价格明显要比批发商店便宜的多。

  这种厂家或公司直接送货的最大的好处除了节省体力外,就是过期的,损坏的商品可以退换。像酒厂和烟公司定期都会派人来检查其商品的摆放及是否过期。啤酒的保质期是六个月,包装上并不是像其他商品一样标明“最好在几月几日之前”消费之类的截止日期。而是以英文字母来代替月份。比如一月份出厂的标着A二月为B以此类推。那么七月你在超市或者便利店买到了A字头的酒便表明已经过期了。如果客人在店里,甚至是出了店门不小心打碎了酒,即使是整箱的酒也不要紧,商家一律管退管换,拿回来下次连同过期的酒退回给酒厂就行了。

  香烟也如此,成条的烟的保质期和啤酒一样也是六个月。拆开后的成包的烟的保质期要少两个月,过期了凑成一条一条的让烟公司的代表用带有烟公司标记的胶带捆好退回去。

  面包、薯片、及干果类的食品就更简单的,每周或数周专人送货,在送货,摆货的同时,把过期的就顺便带走了。

  牛奶则要自己经常地检查日期,过期想着拿下架来。其实像面包、牛奶类的食品,在购买之前客人也大多会仔细查看日期的,甚至日期接近的他都不会要。

  总之,在加拿大,不论商店大小卖过期或劣质商品的并不多见。对于零售商来说,由于退货容易自己并不需要承担经济损失,加上顾忌店家的名誉,也就没有必要在这方面动脑筋了。

 

  由于加拿大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较早,所以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章制度也十分健全,从而也培养了大批的“难伺候”的消费者。仅以退货为例,在加拿大退货就像是家常便饭。在大型的购物中心,一进门便会设有一个退货口,并且经常是排着队,尤其是圣诞节后的几天,简直可以说是人满为患。因为节前人们收到了的大量的礼物,许多人并不是十分喜欢,便拿到商店去换钱。送礼的人也早料到了这一点,所以在送礼物时往往都会把买货的发票放在包装盒里。

  退货也不需要一个合适的理由。高级玩具买回家打开了不喜欢,退!一瓶红酒尝了一口味儿不对。退!更有甚者,买套西装参加完了婚礼,退!买电暖气用过了冬天,退!

  在便利店里更经常发生的就是牛奶快喝完了告诉你变质了,面包忘吃了告诉你发霉了,黄色影碟看完了告诉你效果不好。由于我可以以同样简单理由退给厂家或公司,所以,如果是平时消费较好的客人,或是我心情好时,二话不说。退!否则损他/她几句。牛奶喝第一口觉得不好就别再喝了,回头再喝拉稀了。面包买的时候好好的,是不是你家太热了,没事儿通通风。光碟不清楚马上拿回来,现在来退谁知道你看没看过。好在老外听不出话中话,就是听出来了也不在意,给退就行,说了也白说。

  更有甚者,有时,客人趁我和妻子不在的时候,找店员退货,说是某某时间,在我们店里买的某某商品,店员不知情就给退了,等我们回来一看,我们的店跟本就不卖此货。

  在便利店里单项商品除了烟、酒、卖得多的就要算彩票了。好多店彩票的销售比例能占到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彩票属于替魁北克博彩局代卖从而利润不高,一般平均百分之六点五。刮票(一般是一张印制精美的彩纸,需刮开表面的涂层,露出里面的图案或字母来确认是否中奖)利润百分之八,个别品种百分之十。机票(机器里打印出来的每周或每日开奖的各种彩票)利润百分之六。刮票每周有人送来,机票只是弹指一挥间便可搞定。利润虽然不高,却省心省力也不占地方,另外,在吸引客人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很少有人专为买彩票而来。即使开始是渐渐地也会顺手买些别的东西。而博彩局对便利店代卖彩票也有一定的要求,就是每周要卖出至少一千元的彩票。否则博彩局会以付出的人工,机器得不偿失而取消你的代卖资格。由于魁北克以致全加拿大的彩民众多,失去了卖彩票的资格也就失去了相当多的客人,问题非同小可。

  记得我的第一个小店就由于彩票卖得较少受到过警告:如果在一个月的时间彩票额上不去就取消资格,撤走机器。我们赶紧想办法。

  首先“做组”。就是两块钱一注的彩票我们先垫钱买十块钱的,也就是五注。拷贝五张,我留原件。博彩局有现成的表格。客人出两块钱在表上签上名字写上电话,便可拿走一张拷贝。五人满一组,中奖大家平分,不中大家共损。两块钱买了五次机会,很多人乐此不疲。从开始时的一组两两组,到后来的八组十组,我们的彩票销售业绩直线上升。

  其次“赠送”。买满二十元的东西送一元钱或五角钱的刮票一张。既解决了刮票卖不动的危机,又拉动了其它商品的销售。可谓一举两得。从此,习惯成自然,彩票销售再无麻烦。

  可惜,好景不长,在卖了店的两年后,听说原来小店的机器还是被博彩局的人撤走了,原因当然还是销售量不够。

  说起彩票,我发现这里的人买彩票非常普遍。从来没有买过彩票的客人几乎没有。一周出现一个或几个百万或千万富翁,并且其照片频频出现在各个媒体上,大谈感想以及怎样设计这笔钱的花销的确激励人,鼓舞人。而彩民,准彩民的思维方式也很奇特。比如说我所在的小城市,离我的店几百米远的一个店曾经中过两千四百万的大奖。从此小店名声大噪,买彩票的人更是趋之若鹜。按照中国人的想法,一个店两次中大奖的概率太低了,也该换换别的地方试试运气了。可这里的人偏不这么想。该店常年打个横幅,上书:本店曾中两千四百万元大奖。而其彩票的销售额也从此经年不衰。

  许多便利店更是把史上曾经中过的上万、上千、乃至上百的小奖帖得到处都是,挂得满屋飘摇。

  我的店的客人也零零星星地中过一万左右的奖金,有时客人会欣喜若狂地告诉你,有时你也会从收到的支票中得知有人中了奖,因为博彩局同样会拿出中奖金额的千分之一来奖励卖出中奖彩票的便利店业主。比如,你收到了博彩局100元钱的支票,便会得知有人中了一万元的奖,你不会知道是谁,但是支票上会注明是哪一种彩票或是刮票中的奖。

  我们的店也曾有一位女士得过一种名为“藏字”游戏的刮票的最高奖两万元。抛开她的欣喜若狂不说,更多的人听到了消息就都来买这种刮票。要知道中大奖本身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运气,而在同一个店买同一种刮票中大奖的可能行又会有多少呢 ? 没有办法,入乡随俗,我们也拷贝了这张彩票(原件已被得奖者如获至宝地收藏在家庭博物馆里了)并帖在店的一个显眼的位置,并写上:本店一位女士获得“藏字”刮票最高奖两万元。

  从此,“藏字”刮票打入本店刮票销售排行榜第一名,并维持该名次长达数周。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7)

  开店挣得都是辛苦钱,好在中国新移民吃苦耐劳,总能把利润做到最大,成本降到最低,一年到头收入还算不错。所以千万不能以店取人,穿着朴素,生活节俭,凡事亲力亲为的小店主,与开好车,住豪宅,另有几套出租物业的老板很有可能就是同一个人。

  在国内,一说到“中国人聪明机智,吃苦耐劳”,我总有些不以为然,到了国外对此却颇有同感。本来只是维持生计的便民小店,到了中国人的手里就成了生财的工具,的确是件不可思议的事。当然,过分地追求降低成本,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在蒙特利尔以及周边地区,除了中国人,还有一些国家的移民,像印巴人,韩国及越南人,柬埔寨人等也同样做着便利店的生意,本地的法裔、英裔经营的便利店在逐渐地减少,而他们经营的为数不多的便利店往往规模较大,店面整洁、干净、漂亮,与中国人便利店的脏、乱、差、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即使是从本地人的手里买了个像样的便利店,到了中国人手里,不出几年店面就会变得面目全非了。我绝不是说脏乱差就是中国人的特点,而是经营理念和生活态度不同。

  对于当地的店主来讲,开店是他们的生活或是生活的一部分。夫妻店一开就是一辈子的大有人在,对于他们来说家就是店,店也就是家。还有一些人则是在外面有工作或另有生意,开个店,自己基本不做,经理店员全部雇人,也不在乎挣多挣少,有赚就行。

  中国移民则不同了,怀揣梦想,不远万里来到加拿大,本想干一番事业,不成想,连个像样的工作都找不着,被逼无奈,走上开店之路。曾有的诸多理想,如今只剩下了赚钱,所以一切皆以“利”字为重。即使开了店,也不满足于此,都想干几年再干大的或是别的什么生意。所以是短期行为,买了卖,卖了买。这种短期行为使得中国人不愿投入人力、财力去维护店面;而纯粹的赚钱目的也使得中国人总是想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润,能省的也就省了。

  中国人如果买中国人经营的店几乎得不到什么便宜,也谈不上潜力。卖店的价格尽可能地要到了最高,利润的空间也没有了,能开的源他都开了,能节的流他也都节了,设备陈旧的只要还有口气就凑乎着还在用着。除非你的语言明显比前任好,或明显会经营,否则,能保持他的收入状况就不错了。

  而从老外手里买店情况则大不相同。运气好的可以买个好价钱,省了头一笔。接下来他有两三个雇员,先开一两个,如果只有一个店员就都开了算了(老外的店很少自己从早站到晚)又省了一笔。电费可拦腰砍下一半,老外一年四季在店里穿 T 恤衫,冬天暖气开得要经常开门透透气。我们毛衣毛裤习惯了,为了省电,有的中国店主羽绒服、棉鞋、棉帽全付武装。到了夏天,空调能省就省,能坚持就坚持。保险少保几项,冬天自己扫雪而不用除雪公司,全当锻炼身体了。圣诞节也不用装饰了,反正又不是中国的节日,弄得花里胡哨没用,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掐指算算节流不少。

  除了节流,在广开财源上中国店主们也是很下功夫。

  便利店经营的品种虽说是烟酒糖茶,日用百货一应俱全。但烟酒所占的比重非常之大,大概各占到总营业额的三分之一。啤酒,严格意义上来说都是酒厂送货上门,但由于零售商的销售情况不一样,酒厂给与各个便利店的折扣也就有区别。在魁北克,生产和销售啤酒的企业有许多家,最有名的,势均力敌的分别为 M酒厂和 L酒厂。有的店 M酒厂的酒卖的好,从而 M酒的折扣较好;而有的店 L 酒厂的酒卖的好,也相对的有好的折扣。于是就出现了中国店主们你上我家换酒,我上他家换酒,他又上你家换酒的情况,利润便从此产生了。

  还有就是大的连锁超市经常针对某种包装或某种牌子的啤酒进行阶段性地或是常年地打折。众多的便利店主便去十箱、八箱、甚至更多地去拖。按规定,便利店无权从同样是零售商的大超市去买酒然后回来再卖,业内也流传着某某店曾因为在超市拉酒太多而被吊销了酒牌的说法,但只是传言,身边的朋友乃至朋友的朋友从未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常去超市拉酒,久而久之,超市的店员也怀疑是便利店业主在从事商业活动,而时不时地给点脸色看看,而超市方也经常用限量来控制便利店从超市拉酒。可后来,经济不景气了,超市的生意大不如前了,加上酒厂的折扣加大,超市的特价酒不再只是为了吸引客人,也有利可图了,也就不再和便利店过不去了,对小业主去拉酒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是默许了。

  相比啤酒而言,香烟的折扣要少得多并且不常有。厂家给你折扣的时候也会要求你便宜卖。卖烟较少的便利店一般拿不到好的价钱,店主们便到有折扣的朋友那里去拿,并且放在自己的店里卖,也不用给客人便宜。这样买家的利润增长了,而卖家卖烟的量增长了,便可以以此向销售代表要更多或是更经常性的折扣。有时烟、酒公司的代表会发现他的客户——某些便利店的烟的销售量大增,而另一些则大减,从而大为不解。岂不知这完全是内部调剂使然。

  所以很多的人在买店时更相信亲自“蹲店”而不是财务报表。有的店在报表上显示的年销售了多少烟和酒,其中有很多就是因为有好的折扣而替朋友多订的。南方人常说一句话叫:在商言商。在不伤害顾客利益的前提下多动动脑荕,多付出辛苦,也不算是错。况且都是中国人,大家都开便利店,互相帮忙也是我们的传统。

  实际上,越来越多的便利店主都在报怨生意越来越难做了。仅以香烟为例,每年都要涨价一两次,使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戒烟的行列(尽管成功者寥寥无几),加上政府对香烟广告以及销售的的种种限制(尽管政府对香烟的税收更加依赖),使得便利店烟卖的越来越少,利润也越来越薄。

  就是在几年前,一般的便利店还可以每年收到来自烟草公司的约四千元钱的展示费。那时,所有的烟都摆在烟架上,公司会定期派人来,更新烟架的背景和摆放样式,以便展示并方便客人购买。而新的禁烟条例规定,所有的商家不允许把香烟以及带有香烟形象的东西暴露在外面,以致于每个便利店不得不做个类似于中国中药房的柜子似的东西,把烟藏起来,客人买烟时需要拉开抽屉或打开柜门取出香烟,没有了展示,也就没有了展示费。

  除了烟酒以外卖得较多的牛奶、面包、薯片、还有冰点、干果以及报纸、杂志等也都是公司送货,并且进价差不多,卖价也均按指导价,加上还有个保质期的问题,所以不管大超市多么便宜也都直接让厂家送货了。但是饮料、罐头及手纸、猫粮、狗粮等等等等的日用百货,大超市打起折来可就便宜多了。打折时多进些,再按正常价卖出去收益不菲。

  总的来说,开店挣得还都是辛苦钱。毛利率一般好的百分之二十出头,差的百分之十五还不到。好在中国新移民吃苦耐劳,总能把利润做到最大,成本降到最低,一年下来收入还算不错。所以千万不能以店取人,穿着朴素,吃苦耐劳,凡事亲力亲为的小店主,与开好车,住豪宅,另有几套出租物业的老板很有可能就是同一个人。

  另外,在便利店的经营过程中,在利益的驱使下,逃税,卖黑烟,甚至偷卖违禁烟丝的也大有人在。这也算做是海外华人在异国创业初期的一种野蛮生长,一种“原罪”吧。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8)

  慢慢地店里事情越来越熟悉了,口袋里的钱也多了起来,买店初期的紧张早已荡然无存。而数钱的兴奋也开始冷却以致麻木。每天十五个小时,每周七天。同样的事情重复着。周而复始,月而复始,一年,两年,三年。。。

 

  托前店主的福,我的店是早八点开始营业(一般便利店的营业时间是早7-晚11,故在一些英语国家便利店通常被叫做seven-eleven)。虽然丢失了一些上早班的客人,但每天多睡一个小时要幸福多了,对于开店的人来说,本来就没有多少时间在家,一天多睡一个小时,那一年算下来,应该是很奢侈了。

  每天早晨七点半,闹钟准时把我们叫醒。

  妻子起来做简单洗漱,而我只是刷刷牙,脸是来不及洗了(脸都是留到店里去洗或干脆不洗),便开车奔到离家不远的店里。到了店里通常已会有一两个客人等在门外了。开了门,顺手开了灯,直奔已发出声音的报警系统的开关处,按密码解除警报。然后走到柜台里,顺手拉开“营业中”的霓虹灯,打开收银机,放好零钱,并按密码打开彩票机,随手打印出几张前一天彩票的中奖号码,插在一进门墙上卦着的塑料板里,以便客人索取自行对照是否中奖。接着把外面报箱里的报纸拿出来,摆好,最后是摆放刮票,香烟。由于我的店有过夜里被盗的经历(许多店都有过同样的遭遇),所以夜里不再敢把价值较高的香烟、彩票放在店里,而是放在家里的地下室。每天晚上关店前统计好卖出多少,第二天早上再从家往店里带,这样无形中增加了许多劳动,也影响生意。因为大部分的烟和刮票都放在家里,只是按经验来估算什么种类的烟和刮票能卖多少才补多少,所以经常出现客人要,而东西在家的情况。

  九点钟妻子开始做饭,我则简单地补补货。

  因为是前店后居的结构,里屋可以做饭。在妻子做饭的同时,我就往货架上补补货,同时接待客人。如果有电话还要送几个外卖。我的店是个带外卖的店,名片上印的外送时间是早九点到晚十一点,有时八点开门就有人叫外卖,我们也给送。为了避免外卖工工作的时间过长,我们让他们十点上班,这样,八点到十点之间的外卖就要我去送了。

  十点钟外卖工上班,我们也可以开始吃饭了。

  吃饭的时间取决于客人的心情。客人们心情好来得多,或是买完东西多待会儿,多唠会儿,我们就少吃会儿,多陪会儿。有时送货的公司来了,我们就不得不停下碗筷了。

  十二点半学生午休,我们不敢怠慢严阵以待。

  离我们的店也就百十来米,有一所初中学校。午饭时间的管理类似我们国内的一些学校。交管理费的在校吃饭的学生午休时间不许出校;没交钱的,在外或回家吃饭的学生在规定的午休时间内不许入校。这样就造成了学校附近学生们三五成群,几十成伙到处闲逛的现象。便利店的饮料,薯片,冰棒尤其是糖果吸引着大量的午休的学生。开店初期还为每天中午仅半个小时的时间,仅是学生就带给店里五六十块钱的利润而高兴,但渐渐地我们就觉得这半个小时简直就是遭罪。

  首先说糖果。我们店里的糖有一些是包好的成袋卖,更多的是放在一个个盒子里论个卖,五颜六色各式各样,六分钱一个,非常受欢迎,学生们常常排着队每人一两块,三五快甚至十块钱地买。让他们自己捡糖不是弄得满地,就是瞎数多数,更多的是不会数。因为这里包含着简单的加减乘除,需要心算还要做到既准确又要快,对于六分钱一个,十个多少钱都要掰指头算的当地学生来说,其难度不亚于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这样,每天数糖的任务就落在妻子的身上。学生们是口袋里有多少钱就买多少钱,比如,三块两角二,四块六角九,有的被六除不开还要四舍五入,有时几个孩子一起买,你要这个,他要那个,并不停地问已经几个了?还有多少?半个小时下来,绝对可以说是:算术算到脑袋疼,数糖数到手抽筋!

  其次说学生。应该说我们店附近的这所学校还是不错的,但是这里的公立学校的教育抓得太松。早上八点半上课到下午三点放学,回到家又没什么作业,三五成群就是玩,使他们形成了简单,开朗,活泼,顽皮的性格。平时一两个学生来到店里倒也规规矩矩,成群进来简直能把人烦死。大声嚷嚷,互相打闹,不买乱动,甚至偷东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所以,我们规定中午期间店里同时只允许两个人进来,最多不超过三人(此规定只限学生,成人除外)。这样,每天中午我和妻子必须两人都在。她负责给一拨一拨的学生捡糖,而我则要应付常规的客人,接外卖电话,更重要的是把在门口控制进店的学生数量。开始时学生们对这一规定极为不满,加上对我这个少数民族带有歧视的不服,所以从说服,讲理,到吵架,骂人以致肢体冲撞最终使他们屈服并养成习惯。问题是每年都有新生入学,而我则不得不每年花费经历去维持局面。

  下午一点多学生走了我们也送了口气。

  我开始享受几十年形成的习惯——午睡。由于是前店后居的格局,我在里屋放了一张床专门用来休息。

  下午两点半,我醒了,妻子也该回家了。

  开店以来我们的三顿饭便与上班族不同。早十点多一顿,晚四点多一顿,中午饿了在店里吃点什么,晚上关店后也常常来点夜宵。在妻子回家做饭的时候,我要在店员到来之前把货再上一上,以免我们不在店期间缺货少货。

  下午四点钟,店员马克西姆上班,我下班。

  回到家,吃饭、休息、上会儿网,有时也打会儿乒乓球,个别时候店里的外卖太忙了,我还要过去帮忙送一个。但原则上休息时间就是休息,即使缺货也是利用做店的时间一人看店一人上货。

  晚上十点钟,回到店里,准备关店。

  和店员简单交接一下,他便下班。然后如果外卖不忙,就同外卖工一起往酒库里搬酒,补货。与此同时,妻子统计第二天要订的货以及要从家里带来的烟及刮票的种类和数量,并在收款机和彩票机里打印出日结单,销售报告以便对当日的销售情况做一个总结。最后的十分钟还要和外卖工结账。把所有外卖单据的钱数加在一起,扣除外卖费便是我们的外卖收入。最后两分钟整装完毕,只等指针指向十一点整打开报警系统第一时间冲出店门。

  十一点,即使还有客人也要关门、关店。

  几分钟的车程,我们很快地到了家。坐在电视机前边看电视边懒懒地数着钱,计算着哪些是明天上货用的,哪些是该上银行存的,同时还会吃点儿喝点什么,这应该算是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候了。

  十二点多钟上床睡觉,一天终于结束。

  如果只是一天,我们可以说这一天过得很充实,可如果是一星期,一个月,一年,两年,三年,五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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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序)

  移民加拿大已经十年了。生活在以法国后裔为主要人群的魁北克省蒙特利尔市。除了刚来时断断续续近一年的调整,休息,间或打打工,加上两年的学习法语,剩下的时间里都在经营着营业时间从早八点到晚十一点结束的便利店生意。从初来乍到几万加元的全部家当,到有车有房生活小康;从刚开始连“你好”这样简单的问候语也不会说,到不假思索地用法语俚语与客人吵架,人们似乎看到了一个中国新移民在异国他乡的适应、学习、工作、成长的生活经历。

  然而,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开过店的人才能真正体会。

  终于卖店了,休息了,休闲了,失业了,也有了时间了,于是想写点什么的冲动越来越强烈起来。可是,写些什么呢?

  中国人移民到了国外,到底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恐怕就连移民自己也难说清,时间越久,困惑越多。外国人看你是中国人,中国人看你是外国人,自己的感觉又何尝不是如此。我曾经在看一场中韩足球对抗赛时问一位韩籍华人:希望哪个队赢?他的回答颇有些耐人寻味:在中国希望看到韩国队赢,在韩国则希望看到中国队赢。

  在国内,移民们总想展现给同胞他们在国外的生活是如何如何的好,以显示其选择移民的正确性;在国外,又总是大谈祖国的繁荣富强以证明自己是中国人。加拿大的中国移民们容不得半点当地人对中国及中国人的不敬言行。而不管混得怎么样又都喜欢回国和昔日的同事朋友晒晒海外生活的宁静,休闲,自由与快乐。于是,每当有国内的朋友问起我在国外做什么时,我都会有意无意地把“便利店”说成是“超市”,并以随意的口吻加上一个“小”字以示谦虚。还随口说出有几个员工,并强调其中一个是“老外”。

  所以 真要动笔写写以负面经历居多的,在国外开店的生活还真是要有些勇气的。

  还有一个技术层面的问题。虽然早就有了写写开店生活的想法,可起个什么题目还没想好。记得一次全家人散步,随口说出:在加拿大开店。女儿说不好,太生硬,就叫: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吧!全家叫好。加上个“日子”便有了生活的流动。可以是舒缓的,温馨的,也可以是奔忙的,劳碌的;可以是一段时光,也可以是漫长的岁月。再仔细推敲,“加拿大”三个字似乎也有些不妥。占绝大多数的加拿大人是英国人的后裔,其语言、文化、以及生活方式与法裔加拿大人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把在魁北克开店的六七年经历冠之以加拿大,恐怕未必准确,也未必会赢得英裔人士的认可。可是,如果写成在魁北克或是在蒙特利尔开店的日子,又有几个人知道呢?可再仔细想想,如果一个外国人把其在内蒙古的生活经历冠名为在中国的经历,尽管有些以偏概全,但逻辑上应该还是行得通的。

  最后还要说明的是,一个新移民在异国他乡的最底层,经营着便利店,其经历的许多事情,不仅是中国人,就连本国的上班族也是闻所未闻的。许多人会觉得偏面甚至消极。对不起,我还是要坚持己见。我不是以一个专业人士的角度去“告诉你一个真实的加拿大。”只是写我的个人感受,我的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我的”在这里是一个合理的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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